法庭之友

法庭之友(字面意思是法庭的朋友;复数是法庭之友)是指不是案件当事人的人,他提供影响案件的信息,但他没有被任何一方要求协助法庭。这可以采取法律意证词或学术论文的形式(法庭之友简报)。这是一种引入可能被直接参与案件的各方所忽视的关切的方式。是否采纳该信息的决定权在法院。"法庭之友 "一词是法律上的拉丁

历史

法庭之友的做法见于罗马法。它在英国普通法美国法律体系中都发挥了重要作用。后来,它被引入到际法中,特别是关于的国际法。今天,它被欧洲人权法院使用。美洲人权委员会、美洲人权法院、欧洲联盟法院和黎巴嫩问题特别法庭也在使用它。

演示文稿

新闻界最常注意到的情况是,一个宣传团体在一个诉法院的案件中提交了一份辩护状,而它并不是该法院的诉讼当事人。上诉案件通常只限于下级法院上诉案件的事实记录和论据。通常,律师专注于对其客户最有利的事实和论点。如果一个案件可能有更广泛的影响,"法庭之友 "简报是介绍这些问题的一种方式,这样,法院判决可能产生的广泛法律影响将不只取决于直接参与案件的各方。

在著名的案件中,法庭之友一般是拥有可观法律预算的组织。例如,在美国,营利性的法律组织,如美国公民自由联盟、兰德马克法律基金会、太平洋法律基金会和其他组织,经常提交这样的简报,倡导或反对特定的法律变化或解释。如果一项决定可能影响整个行业,除诉讼当事人外,其他公司可能希望听到他们的关切。在美国联邦法院经常审理涉及州法律是否符合宪法的案件。因此,当各州的法律可能受到影响时,各州可以作为法庭之友提交辩护状,如在最高法院的麦克唐纳诉芝加哥一案中在德克萨斯州(和加利福尼亚州独立)的支持下,有32个州提交了这种辩护状。

不提交诉状的 "法庭之友 "通常会对案件提出学术观点。报纸社论、博客和其他观点文章可以说有能力作为事实上的 "法庭之友 "影响最高法院的裁决。然而,从技术上讲,他们并不被视为 "法庭之友",因为他们没有向法院提交材料,不需要申请许可,也不能保证他们会被阅读。

美国最高法院规定

美国最高法院对在其待决案件中寻求提交的 "法庭之友 "辩护状有特别规则。最高法院规则第37条部分规定,这种辩护状应涵盖当事方未涉及的 "相关事项","可能有很大帮助"。法庭之友书状的封面必须指明书状支持哪一方,或者书状是否只支持维持原判或推翻原判。法院还要求,除其他外,所有非政府的 "法庭之友 "必须指明那些为编写或提交辩护状提供金钱捐助的人。书状必须以小册子的形式编写,必须向法院送达40份。

在美国最高法院,除非 "法庭之友 "简报是由联邦政府(或其官员或代理人之一)或美国某州提交的,否则一般需要得到法院的许可(通过申请许可的方式)或当事人的相互同意。允许 "法庭之友 "提出口头辩论被认为是 "特殊 "的。

在世界贸易组织

法庭之友简报在世界贸易组织(WTO)争端解决系统中的作用是有争议的。争议的产生是由于世贸组织争端的政府性质。由于只有世贸组织成员可以进入该系统,任何非成员,如非政府组织(NGO)被排除在外,无权发言。因此,他们对世贸组织的决定作出贡献的唯一途径是通过法庭之友简报。

问题和答案

问:"法庭之友 "一词是什么意思?
答:"法庭之友 "一词在法律拉丁语中的意思是 "法庭之友"。

问:谁是法庭之友?
答:"法庭之友 "是指不是案件当事人,但提供对案件有影响的信息的人。

问:法庭之友的目的是什么?
答:"法庭之友 "的目的是提出直接参与案件的各方可能忽略的问题。

问:法庭之友有哪些不同的形式?
答:法庭之友可以采取法律意见、证词或学术论文(法庭之友书状)的形式。

问:"法庭之友 "可以应任何一方的请求协助法庭吗?
答:不可以,任何一方当事人都不能要求法庭之友协助法庭。

问:由谁决定是否采纳法庭之友提供的信息?
答:法庭有权决定是否采纳法庭之友提供的信息。

问:法庭之友通常提供法律意见和证词吗?
答:是的,法庭之友通常会提供法律意见和证词,以协助法院做出裁决。

AlegsaOnline.com - 2020 / 2023 - License CC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