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属选择或亲属利他是自然选择的一种形式。有些动物会与亲属合作,即使这样做会给自己带来风险。这方面的典型例子见于哺乳动物的家庭生活,或蚂蚁等殖民昆虫。
许多哺乳动物和鸟类都会发出警报,以警告他人危险。还有一些动物会合作完成任务,比如灌木丛鸦会互相帮助筑巢。在所有这些动物合作的情况下,问题是对它们自己是否有任何生物利益。现在很清楚,如果动物之间关系密切,就会有好处。这是因为相关的生物有(一定程度上)共同的基因遗传。
最早写出这个概念的是R.A.Fisher在1930年,J.B.S.Haldane在1955年,但真正正式提出这个概念的是W.D.Hamilton。实际的亲属选择一词可能是由约翰-梅纳德-史密斯创造的,他写道:
"这些过程我分别称之为亲属选择和群体选择。Haldane和Hamilton已经讨论过亲属选择。我所说的亲属选择是指有利于受影响个人的近亲生存的特征的演变。
通过合作,亲属之间会互相影响对方的体质。在自然选择下,一个能提高个体体质的基因会增加频率。降低个体体质的基因将变得罕见。
然而,提高亲属的适合度而降低行为人的适合度的行为,可能会增加频率。根据定义,亲属确实携带许多相同的基因。这就是亲属选择理论的基本原理。根据这一理论,亲属体质的提高可能会超过帮助者(显示行为的个人)体质的下降。
这是一种更普遍的模式的特殊情况,称为包容性健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