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兰达诉亚利桑那州案
米兰达诉亚利桑那案,384 U.S. 436 (1966),是美国最高法院的一个里程碑式的裁决。法院裁定,被警察拘留的嫌疑人必须被告知在审讯前和审讯期间有咨询律师的权利。他们必须被告知反对自证其罪的权利。他们还必须确保嫌疑人了解这些权利。 米兰达警告(通常缩写为 "Miranda",或 "Mirandizing "嫌疑人)是美国警方要求向犯罪嫌疑人发出的正式警告的名称。根据米兰达裁决,必须在审讯前给予他们警告。其目的是确保被告了解美国宪法规定的这些权利。也是为了让他们知道他们可以在审讯…
米兰达诉亚利桑那案,384 U.S. 436 (1966),是美国最高法院的一个里程碑式的裁决。法院裁定,被警察拘留的嫌疑人必须被告知在审讯前和审讯期间有咨询律师的权利。他们必须被告知反对自证其罪的权利。他们还必须确保嫌疑人了解这些权利。
米兰达警告(通常缩写为 "Miranda",或 "Mirandizing "嫌疑人)是美国警方要求向犯罪嫌疑人发出的正式警告的名称。根据米兰达裁决,必须在审讯前给予他们警告。其目的是确保被告了解美国宪法规定的这些权利。也是为了让他们知道他们可以在审讯期间随时援引这些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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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兰达诉亚利桑那州
最高法院审理了埃内斯托-米兰达(Ernesto Miranda)案和其他三个类似案件。所有四名被告在接受审讯时都没有律师在场。1966年6月13日,首席大法官厄尔-沃伦宣布了该判决。由于它所做的重要改变,他读了整整60页的内容。四位大法官不同意该裁决。他们的论点是,所有的被告都供认不讳。他们的观点是,允许律师参与审讯会阻止大多数嫌疑人认罪。
因此,埃内斯托-米兰达的第一次定罪被推翻,但他在1967年因性侵犯和绑架指控面临第二次审判。他的供词不能用来指控他,但检察官让米兰达的女友作证,他告诉她是他干的。她说事情发生在他的警察供词的三天后。他被认定有罪,并再次得到同样的判决。
典型的米兰达警告
其他国家
与米兰达警告一样,其他国家也有在警察开始审问前给予嫌疑人的书面权利。他们有程序确保供词在他们的法庭系统中是有效的。例如,《加拿大权利和自由宪章》规定,如果某人被逮捕,他们有某些权利。这些权利包括及时被告知他们被逮捕的原因,被告知他们有权保留法律顾问,并有权获得人身保护令的证明(或被释放)。
问题与解答
问:什么是米兰达诉亚利桑那案?
答:米兰达诉亚利桑那案是美国最高法院的一项里程碑式的裁决,该裁决裁定,在警察拘留期间,嫌疑人必须被告知在审讯之前和审讯期间有咨询律师的权利。
问:被警方拘留的嫌疑人必须被告知哪些事项?
答:被警方拘留的嫌疑人必须被告知在审讯前和审讯期间有咨询律师的权利,有反对自证其罪的权利,而且他们还必须确定嫌疑人了解这些权利。
问:什么是米兰达警告?
答:米兰达警告是美国警察必须向犯罪嫌疑人发出的正式警告的名称。
问:米兰达警告的目的是什么?
答:米兰达警告的目的是确保被告了解他们在美国宪法下的权利,并知道他们可以在面谈中的任何时候援引这些权利。
问:何时必须发出米兰达警告?
答:根据米兰达裁决,在对嫌疑人进行审讯之前,必须发出米兰达警告。
问:米兰达裁决的意义何在?
答:米兰达裁决的意义在于,它保护了个人在第五修正案中不自证其罪的权利和第六修正案中的律师权利。
问:"米兰达 "一词对嫌疑人的意义是什么?
答:"Mirandizing "一词是指向犯罪嫌疑人宣读米兰达警告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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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legsaOnline.com 米兰达诉亚利桑那州案 Leandro Aleg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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