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族头衔修正案》是美国宪法的一项拟议修正案。它于1810年5月1日被第11届国会批准,并提交给各州立法机关批准。它将剥夺任何接受外国贵族头衔的公民的美国公民身份。在1812年至1816年期间,它有两次只需要两个州的批准就能成为宪法的有效组成部分。国会没有为其批准设定时限,因此该修正案仍有待各州批准。现在,由于州的数量增加,该修正案需要另外26个州的批准才能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