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宪法》第一条规定联邦政府立法部门,即美国国会。国会是一个由众议院和参议院组成的两院制立法机构。

第一节:赋予国会的立法权

此处授予的所有立法权应赋予美国国会,国会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

第1条将联邦立法权完全交给了国会。第二条第三条也有类似条款。前者将行政权赋予总统。后者将司法权授予联邦司法机构。这三条在联邦政府的三个部门之间形成了分权。三权分立的目的是限制国会制定法律,限制总统执行法律,限制法院在不同情况下解释法律。

宪法中没有规定国会有调查权。但是,在宪法通过之前,美国殖民地的议会|就行使了这种权力。在他们之前,英国议会有调查权。国会一直认为是宪法中的隐性权力。在McGrain诉Daugherty案(1927年)中,最高法院认为,国会确实有调查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