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试案例(法律)
在判例法中,试验性案例是一种法律行为,其目的是为了树立一个先例。试验性案件的一个例子是,一个人提起诉讼,以了解法院是否认为某项法律或某项法律先例在某些情况下适用。例如,这对以后在类似情况下提起类似的诉讼很有帮助。有时,律师会推迟提起诉讼,以等待和观察测试案件的裁决。测试案例有时被用来挑战一项法律,使其可能被推翻。政府机构有时会提出测试案例,以确认或扩大其权力。
例子
有影响力的测试案例的例子包括。
- 普莱西诉弗格森案 (1896)
- 斯科普斯诉田纳西州 (1925)
- 美国诉《一本叫尤利西斯的书》(1933)
- 布朗诉教育委员会案 (1954)
- Griswold诉康涅狄格州 (1965)
- 纽约州Oneida印第安人部落诉Oneida县案(1974年)。
- Adams 诉 Cape Industries plc (1990)
- Mabo诉昆士兰(第2号)(1992年)
- National Westminster Bank plc诉Spectrum Plus Limited (2005)
- 哥伦比亚特区诉赫勒案(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