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土地(a common)是当地人拥有某些权利的土地。例如,允许他们的羊群吃草,收集木柴,或割草皮做燃料

最初在中世纪的英格兰,公地是庄园的一部分。虽然它是庄园主拥有的财产的一部分,但租户也有一定的权利。

推而广之,"公地 "一词已被应用于一个社区拥有权利或获得的其他资源。今天,"公地 "一词主要用于行使权利的土地。对公共土地拥有权利的人是平民

今天,英国美国仍然存在公地,尽管与17世纪存在的数百万英亩的公地相比,其范围已经大大缩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