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分配修正案》(原名为《第一条》)是对《美国宪法》提出的一项修正案,是1789年9月25日第一次国会批准的《美国宪法》十二项"修正案条款"之一。它是1789年9月25日第一次国会批准的美国宪法12条"修正案"之一。它们被送往几个立法机构批准。如果获得通过,它将确立一个公式,在每次宪法规定的wikt:十年一次的人口普查后确定众议院的适当规模。它是十二项拟议修正案中唯一没有获得通过的修正案,因为它还没有得到足够的州批准而成为宪法的一部分。

由于国会没有为其批准设定时限,《国会分配修正案》在技术上仍有待各州批准。现在还需要另外27个州的批准,才能通过这项修正案。原有12条修正案中的另一条1789年修正案("第二条"),终于在1992年获得批准。它成为《第二十七修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