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建国以来,众议院的"理想"席位数一直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1787年制宪会议的代表们将代表比例定为每4万人中有一名代表。在乔治-华盛顿的建议下,这一比例被改为1:3万。这是华盛顿唯一一次对会议期间辩论的任何实际问题发表意见。
在《联邦党人》第55号中,詹姆斯-麦迪逊认为,众议院的规模必须平衡该机构的立法能力与立法者需要与人民有足够的关系,以了解他们在当地的情况,这些代表的社会阶层要足够低,以同情人民群众的感情,他们的权力要足够稀释,以限制他们对公众信任和利益的滥用。
".首先,人数如此之少的代表将是公共利益的不安全保管人;其次,他们将不具备对其众多选民的当地情况的适当了解;第三,他们将从最不同情人民群众的感情的公民阶层中选拔,并最有可能以少数人的永久提升和多数人的消沉为目标;."
反对批准《宪法》的反联邦主义者指出,随着各州总人口的增长,该文件中没有任何内容可以保证众议院的席位数量继续代表小选区。他们担心,随着时间的推移,如果选区规模仍然相对较小,而选区变得更加宽泛,那么只有那些在广泛的地理区域享有声誉的知名人士才能确保当选。他们还担心,国会中的那些人将因此而对其所在地区的普通人缺乏足够的同情和联系。
在各州的批准大会上,这种关切是显而易见的,其中有几个州特别要求进行修正,以确保众议院的最低规模。弗吉尼亚州的批准决议提议:
根据《宪法》中提到的查点或人口普查,每三万名代表中有一名代表,直到代表总数达到200名;此后,根据《宪法》规定的原则,按国会的指示,继续或增加[原文如此],随着人口的增加[原文如此],不时将各州的代表分配给更多的人。
反联邦主义者梅兰克顿-史密斯在纽约批准大会上宣布:
我们当然应该在宪法中规定那些对自由至关重要的东西。如果说有什么东西属于这种情况,那就是立法机构的数量。
支持批准宪法的联邦党人安抚了那些反对批准宪法的人,他们同意新政府应立即解决反联邦党人的关切,并考虑修改宪法。保证这些问题将在第一次国会中得到解决,对批准新形式的政府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