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宪法是规定澳大利亚联邦政府及其运作方式的法律。它由若干文件组成。最重要的是《澳大利亚联邦宪法》。澳大利亚人民在1898-1900年的全民公决中投票决定接受宪法。随后,《宪法》作为《1900年澳大利亚联邦宪法法案》(Imp)的一部分获得通过,这是英国议会的一项法案。维多利亚女王于1900年7月9日签署了该宪法。宪法于1901年1月1日成为法律。尽管宪法是英国议会的法案,但《澳大利亚法案》剥夺了英国议会修改宪法的权力。现在只有澳大利亚人民可以通过公民投票来修改宪法。

还有两部法律支持《澳大利亚宪法》。第一部是《威斯敏斯特法规》,由联邦通过的《1942年威斯敏斯特法规收养法》第二部是1986年《澳大利亚法》,该法由澳大利亚各州议会、联合王国议会和澳大利亚联邦议会通过。这些法案加在一起,起到了切断澳大利亚和英国之间所有宪法联系的作用。尽管两个国家的君主是同一个人,即女王伊丽莎白二世,但现在这两个国家已经分开。

根据澳大利亚的普通法体系,澳大利亚高等法院和澳大利亚联邦法院有权决定宪法的实际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