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仇是指与被杀或受到其他冤枉或不名誉的人的亲属之间的仇怨,有一个报复性暴力循环。被冤枉的人就想报仇,就把罪魁祸首杀死或用其他方式惩罚他们。如果他不能得到罪魁祸首,他就会对他们的亲属这样做。历史上,"仇杀"一词一直被用来表示血仇。这个词是意大利语,起源于拉丁文vindicta,"复仇"。在现代,这个词也指任何其他长期的仇怨,不一定涉及流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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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仇杀是两个家族之间的血仇。受害者的亲属希望通过杀死杀人者或他们的一些亲属,为他或她的死亡报仇。通常,被杀或被冤枉的人的最亲近的男性亲属维持仇杀,但其他家庭成员也可能这样做。如果罪犯失踪或已经死亡,复仇的范围可能扩大到其他亲属。
仇杀是法治薄弱的社会的典型特征,或在那些国家认为自己没有责任帮助解决这类争端的社会中。在这种社会中,家庭和亲属关系是权威的主要来源。整个家庭被认为要为其中一个人的任何行为负责。有时,甚至同一家庭的两个不同的分支也会因为某些事情而发生争执。
今天,在执法的社会中,仇杀的做法几乎已经消失。在那里,刑法对违法者进行惩罚。
在古荷马史诗中,对不法分子进行个人报复的做法被认为是自然的和习惯的:"希腊的报复道德中包含着复仇的权利.。.仇杀是一种战争,正如战争是一连串无休止的仇杀一样;而这种复仇行为是得到神的认可的"。
古代希伯来部落认为,以上帝的名义报仇是个人和家庭的责任。将最初的攻击性杀手处死的人被赋予了一个特殊的名字:go'el haddam,即"血的复仇者"或"血的救赎者"(民35:19等)。六座避难城是为了给被告提供一个"冷却"阶段以及正当的程序。正如《牛津圣经指南》所言。"由于生命被视为神圣的(创9.6),因此不能以血钱作为无辜者生命损失的补偿;必须以命换命"。出21.23;申19.21)"。
根据中世纪学家马克-布洛赫的说法,"中世纪自始至终,特别是封建时代,都生活在私人复仇的标志之下。当然,责任首先在于被冤枉的个人;复仇被作为最神圣的职责强加给他...。.然而,孤独的个人只能做一点事情。此外,最常见的是必须为死亡报仇。在这种情况下,家庭团体开始行动,faide(仇)就出现了,用一个古老的日耳曼语词来形容,这个词在整个欧洲一点点地传播开来--"亲属的复仇,我们称之为faida",正如一位德国教规学家所表达的那样。没有任何道德义务似乎比这更神圣......。因此,作为一项规则,整个亲属都被置于酋长的指挥之下,拿起武器来惩罚其成员之一的谋杀或仅仅是他所遭受的错误"(Marc Bloch, trans. L. A. Manyon, Feudal Society, Vol. I, 1965, p. 125-126)。
凯尔特人的血仇现象要求"以牙还牙",通常会演变成谋杀。在苏格兰和爱尔兰,氏族之间的分歧可能会持续几代人。由于生活在阿巴拉契亚地区的许多白人具有凯尔特人的血统,19世纪晚期肯塔基州和西弗吉尼亚州发生的一系列长期暴力冲突被普遍称为仇杀,这种倾向部分是由于19世纪威廉-莎士比亚和沃尔特-斯科特爵士的流行,这两位作家都写了关于血仇的半历史性描述。这些事件,其中最著名的是哈特菲尔德-麦考伊之争,在19世纪80年代至20世纪初,经常出现在美国东部的报纸上。虽然当时人们对这些事件作了这样的解释,但几乎没有理由相信这些美国事件与几个世纪前欧洲的"争斗"有任何关联。
拜占庭帝国的战车比赛还包括赛车俱乐部。蓝军和绿军不仅仅是简单的运动队。他们在军事、政治和神学事务中获得了影响力。蓝绿对立经常爆发帮派战争,在查士丁尼一世统治时期,街头暴力事件已呈上升趋势,在查士丁尼一世统治时期的公元532年的尼卡暴动中,暴动达到高潮,近一半的城市被烧毁或摧毁,数万人被杀。
成吉思汗青年时代的中亚高原(中国北部)分为几个游牧部落或部落联盟--其中有奈曼人、梅尔基特人、维吾尔人、塔塔尔人、蒙古人和克烈人--他们都有自己的突出特点,而且经常互相不友好,频繁的袭击、报复和掠夺就是证明。
在日本的封建时代,武士阶级为了维护其家族、宗族或领主的荣誉,会进行"敌讨ち"(katakiuchi)或报复性的杀戮。这些杀戮也可能涉及罪犯的亲属。有些仇杀是由政府惩罚的,如47名浪人的仇杀,而其他仇杀则是由官方批准的,有特定的目标。
1495年,神圣罗马帝国在沃姆斯举行的帝国议会废除了发动战争的权利。帝国改革宣布了"永恒的公共和平"(Ewiger Landfriede),以结束大量的封建和强盗的无政府状态,并规定了一支新的常备帝国军队来执行这一和平。然而,又过了几十年,新的规定才被普遍接受。例如1506年,骑士扬-科皮德兰斯基在布拉格杀了人,市议员们判处他死刑,并将他处死。弟弟Jiri Kopidlansky报复自己,继续施暴。
Ya↪Mn_327↩nomamö的男性平均有三分之一以上死于战争。前往该地区的传教士的记载叙述了部落中为争夺妇女或声望而不断发生的内讧,以及在欧洲定居者和政府到来之前,为奴役邻近部落如马库人而不断发生战争的证据。
戈登氏族一度是苏格兰中部最强大的氏族之一。氏族间的争斗和战斗频繁,特别是与卡梅伦氏族、默里氏族、福布斯氏族和查丹联盟的争斗。
在科西嘉岛,仇杀是一种社会准则,要求科西嘉人杀死任何有损家族荣誉的人。据估计,在1683年至1715年期间,12万名科西嘉人中有近3万人死于仇杀。
在历史上,马尼奥特人--希腊最强悍的人口--一直被他们的邻居和敌人称为无畏的战士,他们实行血仇。有些仇杀持续了数月,有时甚至数年。所涉家族会把自己锁在塔楼里,一有机会就会杀害对方家族的成员。
中世纪晚期的巴斯克地区被当地统治家族之间激烈的党派战争所蹂躏。在纳瓦拉,这些冲突在阿格拉蒙特党和博蒙特党之间的暴力斗争中变得两极化。在比斯开,两个主要的交战派别被命名为奥伊纳兹和甘博亚。参照意大利的盖尔夫派和吉贝林派)。当地贵族家族建造的高大防御建筑("塔楼"),如今存世的不多,经常被大火烧毁,有时还被王室下令拆除。
高加索地区状况专家列昂季-柳叶在19世纪中叶写道:"在山地人中,血仇并不是不可控制的永久感情,如科西嘉人的仇杀。"在山地人中,血仇并不是一种无法控制的永久感情,就像科西嘉人中的仇杀一样。它更像是舆论所强加的义务"。在达吉斯塔尼aul Kadar,两个对立部族之间的这种血仇从17世纪到19世纪60年代,持续了近260年。
仇杀的另一种方式是血钱(或北欧文化中的weregild),它要求对错误死亡(即使是意外死亡)负责的人支付某种款项。如果被冒犯的一方不支付或拒绝支付,就会发生血仇。
现代的仇杀
据称,在法国(特别是科西嘉岛)和意大利(特别是西西里岛、撒丁岛、坎帕尼亚、卡拉布里亚、阿普利亚和意大利南部其他地区)的一些地区,在克里特岛(希腊),在伊拉克和土耳其的库尔德部族之间,在阿尔巴尼亚北部,在阿富汗的普什图人之间,在索马里部族之间,在尼日利亚争夺土地,在印度(敌对的印度教团体之间与种姓有关的争斗),在印度东北部的阿萨姆邦的敌对部落之间,仍然实行仇杀。中国和菲律宾的对立部族之间、居住在也门山区的阿拉伯贝都因人和阿拉伯部落之间、伊拉克什叶派和逊尼派之间、埃塞俄比亚南部、新几内亚高地部落之间、斯瓦涅蒂、达吉斯坦山区、格鲁吉亚和阿塞拜疆的许多北部地区、北高加索的一些共和国,以及基本上是车臣特普人之间的仇杀,在这些地方,寻求报复的人不接受或不尊重当地执法当局。仇杀行为一般是由于当地执法部门被认为或实际漠不关心而助长的。
在阿尔巴尼亚,以恩维尔-霍查为首的阿尔巴尼亚共产党人废除血仇40多年后,农村地区又出现了血仇。目前有5 500多个阿尔巴尼亚家庭在进行血仇。现在有2万多名男子和男孩因血仇而生活在无时无刻不在的死刑判决之下。自1992年以来,至少有10 000名阿尔巴尼亚人因血仇而被杀害。
相互仇杀可能会发展成进一步的杀戮、报复、反击、全面战争的恶性循环,最终可能导致双方家族的相互灭绝。往往忘记了最初的原因,仅仅因为人们认为一直存在着仇怨,仇怨就会继续下去。
教父》中有一个场景,迈克尔-柯里昂在西西里岛躲避美国警察的追捕,和他的两个保镖一起走过一个村庄。迈克尔问:"所有的人都在哪里?"保镖回答:"他们都死于仇杀。"
一些有组织犯罪集团之间的帮派战争实际上是仇杀的形式,犯罪组织(如黑手党"家族")已经取代了血亲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