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内战爆发之前,美国政府并不鼓励军械的任何新发展。美国军械部的大多数军械专家都是年长的军官,他们认为在墨西哥-美国战争中行之有效的东西现在也能用,不需要改进。发明家们不得不经历多年的实地实验和政治上的繁文缛节,只为把他们的想法引进来。大多数人用的是自己的钱,为了引进一个新的想法,可能会赔光自己的钱。
早期的大炮是以"pounder"(缩写为"pdr")一词来识别的。这指的是火炮发射的炮弹的重量。例如,12磅炮发射的炮弹是一发12磅(5.4公斤)的实心钢片。在17世纪,当榴弹炮被开发出来后,pounder这个词开始被越来越少地使用,尽管它一直被用于内战。滑膛炮包括枪和榴弹炮。两者都有较短的枪管和使用较高的弹道。两者都不如步枪炮准确。
1857型12磅拿破仑炮,绿色炮管,占双方大炮的40%。它是最常用的大炮,重达2,600磅(1,200公斤)。它们重达2,600磅(1,200公斤),使得六匹马的队伍很难拉动它们。拿破仑号的炮组由6人组成。它能以每秒1440英尺(或每秒439米)的速度,向1400码(1300米)的范围内发射炮弹、炮弹或霰弹。它使用2.5磅(1.1公斤)的黑火药。联邦政府制造了1156辆,而南方政府制造了501辆。由于他们没有北方的生产能力,南方联盟试图尽可能多地夺取联邦制造的拿破仑12磅炮。1857型是为了取代1841型6磅炮而制造的,但在南北战争期间,这两种炮都是出于需要而使用的。
对于400码(370米)或更短的距离,最有效的野战武器是1842型12磅榴弹炮。它的重量只有800磅(360公斤),可以很容易地用手移动到位置。它的大炮弹给了它很好的火力,但它的短距离(只有1000多码(910米))比6磅炮的射程要小。它们很容易成为敌方炮兵的目标,因为敌方炮兵的射程通常更大。它们在近距离步兵支援方面很受欢迎。在葛底斯堡战役中,有9门这样的火炮应该伴随皮克特的冲锋。由于联邦军队伍对命令有些混乱,加上联邦军非常准确的炮火,这9门炮在皮克特的部队穿越战场之前就被全部拿下。战争期间,滑膛炮仍然是最被看好的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