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审委员会的决定

法律上大审法院的裁决(或意见)是由一个上诉法院发布的裁决,其中所做的决定是由法院(或至少是法院的大多数)集体一致做出的。与普通意见不同的是,法庭意见书不列出负责撰写裁决的法官个人,但少数人的反对意见和赞同意见都有签名。

诉讼程序不是唯一可以反映法院意见的裁决类型。其他类型的决定也可以反映整个法院的意见,如一致同意的决定,其中表达法院意见时列出了作者。拉丁文术语per curiam的字面意思是 "由法院"。

美国

联邦

美国最高法院的裁决通常不是按程序进行的。他们的决定通常采取由个别法官签署的一个或多个意见的形式,然后由其他法官加入。一致意见和签署的意见不被认为是大陪审团的决定,因为只有法院可以正式指定意见为大陪审团的决定大陪审团的裁决往往篇幅简短。在意见的开头会说明这一指定。

大臣会议决定的通常特征的一个明显例外是布什诉戈尔案。虽然是大法庭判决,但有多个同意意见和反对意见。

国家

加州最高法院偶尔会以 "法院 "的名义发布裁决。但这些裁决不一定是一致的。有时,以法院的名义发表的意见可能伴随着大量的同意反对意见

加拿大

加拿大最高法院也将一些决定归于 "法院",但不使用 "per curiam "这一短语。在美国,该术语主要用于没有争议的案件。但在加拿大,它被用于重要和有争议的案件,以强调整个法院是以一个声音说话的。

问题和答案

问:什么是法律上的本院判决?
答:法律上的本案裁决是由上诉法院发布的裁决,其中所做的决定是由法院集体一致做出的。

问:"法庭之友 "裁决是否列出了负责作出该裁决的法官个人?
答:不,大审法院的裁决不列出负责作出该裁决的法官个人。

问:少数人的反对意见和同意的决定是否在大审法院的决定中签名?
答:是的,少数人的反对意见和同意意见会在大法庭裁决中签名。

问:拉丁语术语 "per curiam "是什么意思?
答:拉丁语术语 "per curiam "的字面意思是 "由法院"。

问:大审法院判决是唯一可以反映法院意见的判决类型吗?
答:不,法庭之友决定不是唯一可以反映法院意见的决定类型。其他类型的决定,如一致同意的决定,也可以反映整个法院的意见,并列出作者。

问:大审法院判决与普通意见有什么不同?
答:法庭之友裁决与普通意见书的不同之处在于,它没有列出负责撰写该裁决的个别法官。

问:大法庭裁决的意义是什么?
答:法庭之友裁决的意义在于,它反映了整个法院的意见,而不是个别法官的意见。

AlegsaOnline.com - 2020 / 2023 - License CC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