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政治间接民主政治。它有一部宪法和一个在宪法范围内运作的君主制。民主结构由议会(立法部门)和政府(行政部门)决定。政府取决于议会的信任,但这两个部门并没有严格分开(议会制度)。

议会称为州议会(荷兰语:Staten-Generaal),由两院组成:下院,即所谓的二院(荷兰语:Tweede Kamer),相当于其他国家的众议院;上院,即所谓的一院(荷兰语:Eerste Kamer),相当于其他国家的参议院,通常也这样称呼。

在更低的层次上,有省、市和水利局。

在更高层次上,荷兰是比荷卢联盟欧洲委员会欧洲联盟、北约和联合国的一部分。

荷兰的正式名称是荷兰王国,由四个国家组成:荷兰本身(欧洲部分)和加勒比地区的三个岛国:阿鲁巴、库拉索和圣马丁。它由四个国家组成:荷兰本身(欧洲部分)和加勒比地区的三个岛国:阿鲁巴、库拉索和圣马丁。属于荷兰的加勒比地区其他三个岛屿具有荷兰特别市镇的地位,即所谓的加勒比荷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