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权案109 U.S.3(1883)是一组由五个类似的案件合并成的问题,供美国最高法院审查。法院认为,根据第十四条修正案,国会没有宪法权力禁止私人和组织而不是地方政府的种族歧视

法院认为,1875年《民权法》规定,"在美国管辖范围内的所有人都有权充分和平等地享受旅店、陆地或水上公共运输工具、剧院和其他公共娱乐场所的便利、好处、设施和特权;只受法律规定的条件和限制的限制,并同样适用于所有种族肤色的公民,无论以前的奴役条件如何",该法是违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