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宪法第十四修正案(第十四修正案)于1868年7月9日通过。它是重建时期的修正案之一。该修正案讨论了公民权法律平等保护。它是针对美国内战后与前奴隶有关的问题而提出的。这项修正案引起了激烈的争论。南方各州被迫批准它,以便重新获得国会的代表权。第十四条修正案是宪法中诉讼最多的部分之一。它构成了罗伊诉韦德案(1972年)和布什诉戈尔案(2000年)等里程碑式裁决的基础。它仍然是自1791年通过《权利法案》以来最重要的宪法修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