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知论证(拉丁文argumentum ad ignorantiam),或对无知的呼吁('无知'代表"缺乏相反的证据"),是非正式逻辑中的一种谬误。它说某事是真的,因为它还没有被证明是假的。或者说,如果某事还没有被证明为真,它就是假的。这也被称为否定证明谬误。这也包括(错误的)假设,即只有两个选择(真或假)。可能有多达四个选择。

  1. 真正
  2. 假的
  3. 未知
  4. 不可知。

人们常常以无知为由,暗示对方需要进行证明。逻辑规则要求提出主张的人承担举证责任

逻辑谬误只是一个糟糕的论点。使用糟糕的逻辑并不一定意味着该论点是假的(或真的)。它基本上是一个草率的结论,一个不正确的结论。但它仍然可能对一些听众有说服力。这就是为什么它被用于政治广告中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