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珀诉西蒙斯案,543 U.S. 551 (2005),是美国最高法院的一个里程碑式的裁决。法院裁定,对18岁之前犯罪的人执行死刑违宪的。这一裁决影响了全国25个州,这些州仍然允许对18岁以下的儿童执行死刑。此外,该裁决还推翻了法院过去在斯坦福诉肯塔基州案(492 U.S. 361)中的裁决,该裁决称对16-18岁儿童的处决有时是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