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基本法
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基本法》是德国宪法的名称。它写于1949年,当时德国分裂为东德和西德两个国家。宪法的许多部分与魏玛共和国的宪法非常不同。
作者们决定不称其为宪法,因为他们希望这只是西德的临时法律,两个德国很快就会合为一体。
40多年后,东德和西德才重新成为一个国家,但《基本法》的旧名却一直保留着。
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基本法
保护宪法
联邦宪法法院(德语:Bundesverfassungsgericht)通过禁止违反宪法的法律来保护宪法。宪法中有一些 "永恒的条款",法院甚至会通过禁止宪法修正案(改变这些条款的法律)来保护它们。关于人的生命和尊严的第1条,以及第20条的基本原则受到保护,不会被改变。这是为了确保不会再发生类似纳粹时期的事情。纳粹分子能够通过一项授权法案,允许希特勒通过法令进行统治。
五个宪法机构
德国是一个联邦议会民主制国家。为了表明这一点,有五个 "宪法机构"。
总统府
联邦总统(德语:Bundespräsident)是国家元首。它在很大程度上是一个仪式性的职位,在日常政治中只发挥很小的作用。总统没有魏玛共和国总统或美国总统那样的巨大权力。他是正式的国家元首,在法律生效前签署法律并任命联邦官员,在议会(德语:Bundestag)大多数成员投票赞成之前,他不能决定何时解散联邦议院或任命新总理。
行政部门
总理由联邦议院选出。他或她是行政部门的负责人,并领导联邦内阁。
司法部门
司法部门由联邦宪法法院和其他五个最高法院组成。还有一些地方法院和区域法院,它们对案件作出初步决定。他们的决定可以被上诉法院或最高法院推翻。
联邦宪法法院
联邦宪法法院是德国最重要的法院。它的工作是保护基本法。它的决定就像法律。如果法律违反了《基本法》,法院可以取消这些法律。
联邦社会法院
联邦社会法院是处理有关社会保障、养老金和健康保险案件的最高上诉法院。
联邦劳工法院
联邦劳工法院是处理有关劳工法案件的最高上诉法院。这包括就业合同、罢工和工会协议。
联邦税务法院
联邦税务法院是处理有关税收和海关法案件的最高上诉法院。
联邦行政法院
联邦社会法院是涉及政府机构案件的最高上诉法院。这可能是因为一个人可能觉得他们受到了政府的不公平对待,或者是因为两个政府机构之间对哪一个机构被允许做某事存在争议。
联邦最高法院
该法院是最高上诉法院,负责审理所有未由其他最高法院审理的民事和刑事案件。
立法部门
立法部门有两个宪法机构。
联邦参议院
德国的议会上院,即联邦参议院,代表各州。这也表明,德国是一个联邦国家。联邦制是宪法的 "永恒条款 "之一,永远无法改变。
联邦议院
联邦议院是通过选举产生的立法机构部分。总理必须是联邦议院的成员。
其他规定
军队
魏玛宪法规定,帝国国防军不受议会或公众的控制。军队直接向总统报告,而总统则不必向议会报告。
根据《基本法》,联邦国防军对议会负责,因为
- 在和平时期,联邦国防军向国防部长报告。
- 在战争期间,它向大法官报告。
总理直接对议会负责,部长则间接对议会负责,因为议会可以通过选举新的总理来罢免政府。
基本法》还设立了一个士兵监察员或Wehrbeauftragter,向议会而不是政府报告。如果士兵认为自己受到了不公平或不合法的待遇,或者认为其指挥官的行为不合法,可以直接写信给Wehrbeauftragter。士兵不能因为写信给国防部而受到惩罚。
20世纪90年代宪法法院的一些案例指出,政府不能在北约领土之外使用联邦国防军,除非联邦议院首先在一项决议中给予许可。该决议必须说明联邦国防军将去哪里,以及任务将持续多久。
全民投票和公民投票
基本法》只允许就改变各州的边界进行全民公投。已经有两次全民公决。
1949年以来《基本法》的发展
对《基本法》的重要修改是重新实行征兵制和在1956年建立联邦国防军。
统一期间,东德和西德决定不写新宪法,而是保留在西德运作良好的旧宪法。宪法经过修改,允许东德加入,然后再次修改,以加强德国不想要更多领土的主张。这是《最终解决方案》中的一个承诺。
问题和答案
问:德国宪法的名称是什么?答:《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基本法》。
问:它是什么时候写的?
答:1949年,德国分裂为东德和西德时制定的。
问:它与魏玛共和国的宪法有什么不同?
答:《基本法》的许多部分与魏玛共和国的宪法有很大不同。
问:他们为什么不把它称为 "宪法"?
答:作者们决定不称它为 "宪法",因为他们希望它只是西德的一部临时法律,两个德国很快就会合为一体。
问:东德和西德重新成为一个国家需要多长时间?
答:过了40多年,东德和西德才再次成为一个国家。
问:为什么保留了旧的名字?
答:尽管东德和西德已经重新成为一个国家,但旧名称《基本法》仍被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