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宪法第二十五条修正案
美国宪法第二十五条修正案(第二十五条修正案)规定,如果总统不能履行其职责,副总统将成为总统。如果总统只是短期生病或残疾,这种情况可能只是发生在一小段时间内。如果总统死亡、辞职或失去工作,这也可能发生,直到总统任期结束(他们在职的时间)。
第二十五条修正案还规定,如果副总统职位出现 "空缺"(指没有副总统),应该如何处理。
该修正案得到了各州的批准,并于1967年2月10日成为美国宪法的一部分。
背景介绍
宪法第二条第1款第6项说。
国会可通过法律规定总统和副总统被免职、死亡、辞职或无法履行上述职务的权力和职责的情况,并宣布由哪位官员担任总统,该官员应照此行事,直至解除残疾或选出总统。
这意味着,如果总统被解雇、死亡、辞职或无法 "履行[其]权力和职责"(无法做总统必须做的事情),副总统将接替他的工作。副总统将做总统的工作,直到他康复(如果他只是生病或残疾),或直到下一次总统选举(如果总统辞职或死亡)。如果总统或副总统都不能做总统的工作,国会可以决定由谁来接管总统的工作。这就是宪法对这个问题的全部规定。
这个条款不是很具体。它并没有说。
- 谁有权力说一个总统无法完成他的工作
- 如果副总统不得不接任,他是否真的会成为总统,或者只是 "代理总统"(做总统工作的人,但从未得到 "总统 "的头衔)。
- 如果副总统去世、辞职、不能胜任工作,或者不得不接替总统的工作,谁会接替他的工作?
- 如果总统或副总统都不能胜任总统的工作,国会应如何(或谁)决定由谁来接替?
1841年,第九任总统威廉-亨利-哈里森成为第一位在任期内去世的美国总统。在此之前,众议员约翰-威廉姆斯曾建议,如果总统去世,副总统应成为代理总统。另外,哈里森去世后,他的内阁开会决定,副总统约翰-泰勒将成为 "代理总统的副总统"。然而,泰勒并不喜欢这个主意。他宣布,他已经成为总统,而不仅仅是在做老总统的工作。他拒绝看任何写给他的 "代理总统 "的文件。
泰勒宣读了总统誓词,搬进了白宫,并接管了老总统的所有权力。没有人正式质疑泰勒对总统职位的要求。最终,国会两院通过了一项决议,称泰勒是美国的第十任总统。这创造了 "完全继承的先例"。先例是一种规则或法律,如果将来再次出现类似情况,可能会被遵循。"完全继承 "意味着,如果实际的总统去世,副总统将成为总统,而不是代理总统。这个 "完全继承的先例 "后来被称为 "泰勒先例"。
在其他时候,总统并没有死亡,但他们因为疾病而无法完成工作。例如,在他担任总统期间,伍德罗-威尔逊中风了。然而,第一夫人伊迪丝-威尔逊和白宫官方医生对中风一事保密。正因为如此,没有人接管总统职位,尽管威尔逊当时无法完成工作。
在第25条修正案出台之前,由于副总统去世、辞职或不得不接替总统的工作,副总统的职位曾空过18次。例如,在富兰克林-D-罗斯福去世后的近四年时间里,没有副总统。
这些问题清楚地表明,政府需要更具体的规则。
肯尼迪遇刺案
1963年11月22日,约翰-F-肯尼迪总统被谋杀。肯尼迪的遇刺让国会非常清楚,他们需要立即想出一个关于总统继任的解决方案。当时美国正处于冷战时期。新任总统林登-B-约翰逊(Lyndon B. Johnson)曾在1955年患过心脏病,并且有约翰逊家族的人相对年轻就去世的历史(60岁出头,他在1973年64岁时就去世了)。接下来的两位总统候选人是众议院议长约翰-麦科马克(71岁)和参议院临时议长卡尔-海登(86岁)。国会开始更迅速地行动。
提案
国会议员提出了两个不同的修正案,以填补第6条中所缺少的细节。
基廷-凯福弗提案建议允许国会就由谁来决定总统是否残疾的问题制定一项法律。该提案于1963年由纽约州参议员肯尼思-基廷提出,p. 345 ,并得到田纳西州参议员埃斯蒂斯-凯福弗的支持。p. 28然而,其他参议员担心国会可能会滥用这一权力,或者在修正案通过后不会真正制定法律。pp. 30–35
Bayh-Celler提案最终成为第二十五条修正案。1965年1月6日,参议员Birch Bayh在美国参议院提出该修正案,众议员Emanuel Celler(众议院司法委员会主席)在美国众议院提出该修正案。与Keating-Kefauver提案不同的是,它提出了一种在副总统职位空缺时填补该职位的方法,并且还规定了如何宣布总统 "残疾 "的规则。pp. 348–350
1965年2月19日,参议院通过了该修正案。然而,众议院在4月13日通过了一个不同版本的修正案。众议院和参议院不得不成立委员会,以找出一个他们都能同意的修正案版本。1965年7月6日,国会两院通过了该修正案的最终版本,并将其送交各州批准。
Birch Bayh参议员撰写了参议院版本的第二十五修正案
批准
与国会提出的所有宪法修正案一样,第二十五条修正案必须得到四分之三的州(50个州中的38个)的批准。批准工作在修正案提出19个月后完成。另外9个州随后也批准了该修正案;3个州没有投票批准该修正案。
各州按照这个顺序批准了该修正案。
秩序 | 国家 | 日期 | 秩序 | 国家 | 日期 | |
1 | 内布拉斯加 | 1965年7月12日 | 2 | 1965年7月13日 | ||
3 | 1965年7月16日 | 4 | 马萨诸塞州 | 1965年8月9日 | ||
5 | 1965年8月18日 | 6 | 肯塔基州 | 1965年9月15日 | ||
7 | 1965年9月22日 | 8 | 1965年10月5日 | |||
9 | 1965年10月20日 | 10 | 1965年10月21日 | |||
11 | 1965年11月4日 | 12 | 1965年11月29日 | |||
13 | 特拉华州 | 1965年12月7日 | 14 | 犹他州 | 1966年1月17日 | |
15 | 西弗吉尼亚州 | 1966年1月20日 | 16 | 1966年1月24日 | ||
17 | 罗得岛 | 1966年1月28日 | 18 | 科罗拉多州 | 1966年2月3日 | |
19 | 新墨西哥州 | 1966年2月3日 | 20 | 1966年2月8日 | ||
21 | 佛蒙特州 | 1966年2月10日 | 22 | 1966年2月18日 | ||
23 | 爱达荷州 | 1966年3月2日 | 24 | 夏威夷 | 1966年3月3日 | |
25 | 弗吉尼亚州 | 1966年3月8日 | 26 | 密西西比州 | 1966年3月10日 | |
27 | 纽约 | 1966年3月14日 | 28 | 马里兰州 | 1966年3月23日 | |
29 | 密苏里州 | 1966年3月30日 | 30 | 新罕布什尔州 | 1966年6月13日 | |
31 | 路易斯安那州 | 1966年7月5日 | 32 | 田纳西州 | 1967年1月12日 | |
33 | 怀俄明州 | 1967年1月25日 | 34 | 1967年1月26日 | ||
35 | 1967年1月26日 | 36 | 俄勒冈州 | 1967年2月2日 | ||
37 | 明尼苏达州 | 1967年2月10日 | 38 | 内华达州 | 1967年2月10日 | |
在宪法中增加了修正案。1967年2月10日 | ||||||
39 | 康涅狄格州 | 1967年2月14日 | 40 | 蒙大拿州 | 1967年2月15日 | |
41 | 1967年3月6日 | 42 | 俄亥俄州 | 1967年3月7日 | ||
43 | 阿拉巴马州 | 1967年3月14日 | 44 | 1967年3月22日 | ||
45 | 伊利诺伊州 | 1967年3月22日 | 46 | 1967年4月25日 | ||
47 | 1967年5月25日 | |||||
没有批准修正案的国家 | ||||||
北达科他州 | 乔治亚州 | |||||
南卡罗来纳州 |
批准的文本
第1条。如果主席被免职、死亡或辞职,副主席应成为主席。
第2节。每当副总统职位出现空缺时,总统应提名一名副总统,经国会两院多数票确认后上任。
第3條。每当总统向参议院临时议长和众议院议长递交他不能履行其职务的权力和职责的书面声明时,在他向他们递交相反的书面声明之前,这些权力和职责应由副总统作为代理总统履行。
第4节。每当副总统和行政部门或国会依法规定的其他机构的多数主要官员向参议院临时议长和众议院议长转交他们关于总统不能履行其职务的权力和职责的书面声明时,副总统应立即作为代理总统承担该职务的权力和职责。
此后,当总统向参议院临时议长和众议院议长递交他的书面声明,表示不存在不能履行的情况时,他应恢复其职务的权力和职责,除非副总统和行政部门的主要官员或国会依法规定的其他机构的多数官员在四天内向参议院临时议长和众议院议长递交书面声明,表示总统不能履行其职务的权力和职责。然后,国会应决定这个问题,如果没有开会,应在四十八小时内为此目的举行会议。如果国会在收到后一份书面声明后的21天内,或在国会未开庭时,在要求国会开会后的21天内,以两院三分之二的票数确定总统不能履行其职务的权力和职责,则副总统应继续以代理总统的身份履行职责;否则,总统应恢复其职务的权力和职责。
效果
第1节:总统的继任
第1节使 "泰勒先例 "成为法律。它说,如果总统被免职、死亡或辞职,副总统立即成为总统(不是 "代理总统")。
第2节:副总统职位空缺
在第二十五条修正案之前,如果副总统的职位是空的,它就一直空着,直到下一次选举。
根据第2条,每当副总统职位出现空缺时,总统就会提名某人取代副总统。如果国会两院的多数议员同意,该人就成为副总统。
第3节:总统声明
第3条规定,总统可以宣布自己 "无法履行其办公室的权力和职责"(无法完成其工作)。他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参议院临时议长和众议院议长说明这一点。一旦总统这样做,副总统就成为代理总统。总统可以在任何时候通过给临时总统和众议院议长写信,说他能够再次履行总统的权力和职责,从而夺回总统职位。
第4节:副总统-内阁声明
第4节是修正案中唯一从未使用过的部分。它允许其他行政官员宣布总统不能履行其职责。副总统必须同意这样做。也必须如此。
- 大多数 "行政部门的主要官员"(美国内阁),或
- "国会可能依法规定的其他机构"(国会选择的其他一些团体)
要宣布总统不能履行职责,这些人必须签署并向参议院临时议长和众议院议长提交一封信。与第3条一样,副总统随后将成为代理总统。
总统可以通过向临时总统和众议院议长发信收回总统职位。但是,如果副总统和内阁认为总统仍然残疾,仍然无法完成工作,他们可以对总统的回归提出质疑。他们有四天的时间来写另一份声明,说总统仍然无法履行其工作。在这四天里,副总统仍然是代理总统。然后,国会必须在48小时内开会,如果他们还没有开会的话。然后,国会有21天的时间来做出决定。在此期间,副总统仍然是代理总统。
如果国会两院各三分之二的议员投票认为总统仍然不能胜任工作,副总统将继续担任代理总统。如果国会不这样投票,或者他们在21天内根本没有投票,总统将再次接管总统职位。
杰拉尔德-福特在尼克松辞职后宣誓就任总统
使用
第二十五条修正案自加入宪法以来已被援引(使用)过六次。第1条被使用过一次;第2条被使用过两次;第3条被使用过三次。只有第4条从未被使用过,尽管它被审议过两次。
第1节的使用
1974年8月9日,理查德-尼克松总统在众议院就是否弹劾他与水门事件丑闻有关的罪行进行表决之前辞职了。副总统杰拉尔德-福特在尼克松辞职后立即成为总统。
第2节的使用
1973年10月10日,副总统斯皮罗-阿格纽辞职。两天后,理查德-尼克松总统提名密歇根州的美国众议员杰拉尔德-福特为新任副总统。根据第2条规定,国会每个议院必须有50%以上的人批准福特担任副总统。到12月6日,97%的参议院和92%的众议院都批准了福特。12月6日晚,福特在国会两院面前宣誓就任副总统。福特是美国历史上唯一一个没有经过选举就担任副总统,后来又担任总统的人。
理查德-尼克松辞职后,杰拉尔德-福特成为总统,副总统职位出现空缺。1974年8月20日,新任总统福特提名前纽约州长纳尔逊-洛克菲勒担任新的副总统。1974年12月10日,参议院以90票对7票确认了洛克菲勒。9天后,众议院以287-128票确认了洛克菲勒。后来在1974年12月19日,他在参议院面前宣誓就职。
第3节的使用
总统们曾三次使用第25条修正案第3款。每一次,他们都将权力交给副总统,因为他们需要为医疗检查或手术进行麻醉,时间很短。美国历史上的三位代理总统列举如下。
乔治-H-W-布什(1985)
1985年7月12日,罗纳德-里根总统发现他的结肠里长了一个小东西,可能变成结肠癌。他的医生告诉他,他需要手术。里根决定立即进行手术。
" | 我[知道]第3条的规定....。我不认为该修正案的起草人打算将其适用于诸如[本]的情况。 | " |
然而,里根并不想援引第25条修正案第3款。他担心把总统的权力交给别人会开一个不好的先例。白宫的首席律师和里根的办公室主任建议他使用第3条,将权力交给副总统乔治-H-W-布什。
有两封信产生了。第一封援引了第3条,说里根将无法履行其职责。第二封说,里根知道第3条,并认为它不适用于他的情况,但仍希望布什在他的手术期间接管。7月13日,里根签署了第二封信,并让人把它交给临时总统和众议院议长。
里根的自传和其他书籍认为,里根显然是要把权力交给副总统布什。pp. 197–200白宫的律师弗雷德-菲尔丁说。
我个人知道他确实打算援引该修正案,而且他[向]他的所有工作人员和......副总统[Vice President]以及参议院主席传达了这一点。他还非常坚定地希望不要创造一个对他的继任者有约束力的先例。p.197
然而,由于里根没有特别提到第3条,也没有说他无法完成总统的工作,他没有正式援引第25条修正案。
迪克-切尼(2002年;2007年)
2002年6月29日,乔治-W-布什总统成为第一位正式援引第3条的总统。他需要做结肠镜检查,即对结肠的检测,并将进行麻醉。他利用第25修正案规定的规则,正式将权力交给他的副总统迪克-切尼。与里根不同的是,他在给临时总统和众议院议长的信中特别说他使用的是第25条修正案的第3款。大约两小时后,布什清醒过来,夺回了总统职位。
2007年7月21日,布什总统再次援引第3条,以便他能再次进行结肠镜检查。切尼再次担任了大约两个小时的代理总统,直到布什准备夺回总统职位。
考虑使用第4节
截至2020年,第4条从未被援引过,但至少有一次考虑过使用第4条,另一次则是不使用第4条受到了大量批评。这两次都发生在罗纳德-里根担任总统期间。
1981:里根暗杀未遂
1981年3月30日,一个名叫约翰-辛克利的人试图杀死罗纳德-里根总统。里根中了枪,需要立即进行手术,所以他不能援引第3条,将权力交给他的副总统。他的副总统乔治-H-W-布什没有援引第4条,因为他当时正在从德克萨斯州返回的飞机上。当布什到达华盛顿特区时,里根已经完成了手术。pp. 195–6, 253-5
1995年,曾撰写参议院第25条修正案版本的伯奇-贝赫写道,第4条应该被援引。
1987:里根被指责没有做好自己的工作
1987年,里根的办公室主任唐纳德-里根辞职。p. 218霍华德-贝克取代了他。p. 83雷根的幕僚告诉贝克,里根似乎很懒惰,无法完成他的工作。他们告诉他,要准备好援引第25条修正案的第4款。
根据PBS节目《美国经验》。
贝克的过渡团队在那个周末被唐纳德-里根的工作人员告知的情况令他们震惊。里根'不专心,无能'和'懒惰',贝克应该准备援引第25修正案来[剥夺]他的职责。
在节目采访中,曾写过里根传记的埃德蒙-莫里斯说。
即将上任的贝克人都决定在星期一与他会面,这是他们与总统的第一次正式会面,并在内阁会议室里围着桌子,非常、非常密切地观察他,看他的表现,看他是否真的在失去精神控制力。
当然,里根完全不知道他们正在对他进行死亡监视,他在......所有这些新人的刺激下进来,表现得很出色。在会议结束时,他们象征性地举起了手,意识到他对自己有完美的掌控。
尼克松的辞职信,1974年8月9日。
问题和答案
问:什么是第二十五条修正案?答:第二十五条修正案是美国宪法的一项修正案,概述了如果总统无法履行其职责--无论是暂时的,如因生病或短期残疾,还是因死亡、辞职或无力履行职责,直到其任期结束,应该如何处理。
问:第二十五条修正案何时成为美国宪法的一部分?
答:第二十五条修正案于1967年2月10日获得各州批准,成为美国宪法的一部分。
问:第二十五条修正案第1款规定,如果总统无法履行其职责,应如何处理?
答:第二十五条修正案第1款规定,如果总统无法工作,那么副总统将成为总统(暂时残疾)或代理总统(永久残疾),直到当前总统任期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