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宪法的历史
美国宪法的历史是一部关于美国政府如何运作、其法治和保障其公民的权利的历史。它于1787年9月17日由参加费城制宪会议的代表们签署。它取代了作为新国家第一部宪法的《联邦条款》。事实证明,条款下的政府是软弱无力的。当大会于1787年5月25日在费城召开时,大多数成员都意识到需要一个新的更强大的政府。
第一部宪法
美国(第二部)宪法的历史始于第一部宪法--《联邦条款》制定背后的历史。邦联条款实际上是一个松散的联邦,它将13个独立的州联合起来,主要处理外交政策。就所有其他目的而言,它们仍然是主权国家。联邦条款的最大弱点是它与人民本身没有直接联系。它承认各州的主权。每个州都征收自己的税,提供自己的民兵,印刷自己的货币。一个薄弱的国会是新政府的主要工具。没有行政部门。最近在英国国王乔治三世统治下遭受的暴政使新国家的领导人对一个强大的中央政府保持警惕。在国会,每个州只有一票。人口少的州与面积为其十倍的州拥有同样的投票权。修改条款需要全票通过,而13个州都有自己的利益,这实际上是不可能的。
然而,其弱点迅速显现。国会不能征税,因此不能有效支持任何战争努力。中央政府没有能力与外国政府谈判贸易协定。它不能解决各州之间的争执。国家无法保护其被海盗抢劫的船只。各州本身在经济上也处于几乎灾难性的状态。纸币的广泛使用造成了通货膨胀。以至于在一些地方,一磅茶叶可能要100美元。农民因为无力偿还债务而被投入监狱。许多农场因为欠下的税款而被卖掉。
曾有过一次改革条款的尝试。1786年8月7日,条款大会收到了由12名成员组成的 "大委员会 "的报告。他们被任命来制定所需的修正案。对《联邦条款》提出了七项修正案。根据这些改革,国会将获得监管贸易的 "唯一和专属 "权力。各州不能偏袒外国人而不是公民。税收法案需要70%的投票,公共债务需要85%的投票,而不是目前要求的100%。国会可以向各州收取逾期付款的罚款。一个州的预扣部队将被收取费用,外加罚款。如果一个州不支付,国会可以直接向其城市和县城收取。本来会有一个由七名法官组成的国家法院。不出席国会的人将被禁止担任任何美国或州的职务。然而,这些提案未经表决就被送回委员会,没有再被讨论。
制宪会议
"在我们永久休会之前,不能向任何人--甚至是你的家人--透露任何言语或文字。流言蜚语或误解很容易毁掉我们今年夏天要做的所有艰苦工作。"-乔治-华盛顿,主持会议的官员。
国会给代表们的任务是修改《联邦条款》。但他们几乎立即开始讨论一个全新的政府形式。辩论持续到1787年夏天,有时变得如此激烈,有可能提前结束会议。
代表们
被任命参加会议的有74名代表,其中只有55名代表实际参加了会议。罗德岛州拒绝派出任何代表。他们认为会议实际上是一个推翻联邦政府的阴谋。弗吉尼亚州的帕特里克-亨利是另一个拒绝出席的人,他宣称自己 "闻到了老鼠的味道"。他特别怀疑同样来自弗吉尼亚的詹姆斯-麦迪逊想要建立一个新的政府形式。亨利坚信,各州为个人权利提供了最好的保护,他不希望破坏这种安排。托马斯-杰斐逊和约翰-亚当斯都在外地执行外交任务。约翰-杰伊在纽约的外交办公室工作。由于各种原因,许多国家的主要政治领导人没有参加会议。但是,参加会议的人的名单却令人印象深刻。其中包括本杰明-富兰克林、詹姆斯-威尔逊、亚历山大-汉密尔顿、乔治-梅森、约翰-迪金森、戈文尼尔-莫里斯和乔治-华盛顿。其他许多人也作为宪法的制定者而成名。
这些会议是秘密举行的。不允许记者和观众参加。对于那些已经有怀疑的人来说,会议的秘密性只能证实他们所担心的事情。门口甚至还有武装守卫。许多在场的人在革命期间已经冒着被英国人当作叛徒绞死的危险。现在他们担心他们的州会对放弃《联邦条款》有什么看法。
弗吉尼亚计划
詹姆斯-麦迪逊在1787年冬天对历史上的各种联邦进行了研究。他带着丰富的知识和对美国政府应有的想法来到费城。他的计划由弗吉尼亚州州长埃德蒙-伦道夫提交给大会。它成为美国宪法规定的新政府的大致轮廓。他的计划要求政府的三个部门进行制衡,以防止任何一个部门滥用其权力。麦迪逊关于立法机构的想法有两个议院。一院的成员由人民选举产生,任期为三年。另一院的议员由各州立法机构选举产生,任期为7年。两院的席位都由国家的人口决定。
还有两个计划
在对弗吉尼亚计划进行了两周的辩论后,威廉-帕特森提出了他的计划,该计划被称为新泽西计划、帕特森计划和小州计划。该计划与《联邦条款》非常相似,以一院制(一院)立法机构为特色。所有的州都有一个投票权。他有一个想法被保留下来;与联邦法律相抵触的州法律将被废除。
第三个计划是由亚历山大-汉密尔顿提出的。它是英国宪法的一个副本。它也是两院制,有一个上院和一个立法机构,成员在其中表现良好。
一部新宪法
最后,他们在所有三个计划之间达成了妥协。新政府将有一个上议院,每个州都有同等数量的代表,下议院则根据人口进行代表。行政部门将承担大部分外交事务的责任,而其他重要权力,如批准条约,将由立法部门负责。新宪法经各州批准后,于1789年开始生效。
签署宪法,托马斯-普理查德-罗西特(1818-1871)的画作。
问题和答案
问:什么是美国宪法?答:美国宪法是1787年9月17日在费城召开的制宪会议的代表们签署的文件,它确立了美国的政府和保障其公民的权利。
问:什么是《邦联条款》?
答:《联邦条款》是美国的第一部宪法,由于《联邦条款》下的政府软弱无力,1787年被美国宪法取代。
问:美国宪法是什么时候签署的?
答:美国宪法于1787年9月17日由参加费城制宪会议的代表们签署。
问:为什么需要一部新宪法?
答:一部新的宪法是必要的,因为《联邦条款》下的政府是软弱和低效的,1787年5月25日在费城召开的会议的大多数成员都意识到,一个新的更强大的政府是必要的。
问:美国宪法确立了什么?
答:美国宪法确立了美国的政府和保障其公民的权利。
问:大会是什么时候在费城召开的?
答:大会于1787年5月25日在费城召开。
问:美国宪法的历史是什么?
答:美国宪法的历史是一部关于美国政府如何运作的历史,它的法治,以及对公民的权利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