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福音》是《圣经》中的一本书,是新约开始的四部"福音书"之一。它是新约开始的四部"福音书"之一。这四部福音书讲述了耶稣的一生。约翰福音》是新约的第四本,仅次于马太福音、马可福音和路加福音。

在福音书中,说这本书是"耶稣所爱的门徒"写的。据信,使徒约翰是西庇太的儿子,写了这本福音书。他可能是耶稣十二使徒中最年轻的一位。约翰长寿,晚年被囚禁在帕特莫斯岛。他还写了《新约》的最后一部书,称为"启示录"。

约翰福音》讲述了其他三本福音书中的许多关于耶稣生平的故事,但也包含了许多不同的信息。福音书一开始就称耶稣为"道"(神的沟通)。它说:"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在约翰福音中,作者表明,耶稣是上帝的一部分,他来到人类中生活,以便他们能够"听到他的声音",并有能力成为真正的"上帝的孩子"。

根据福音书的记载,这些记载是为了使读者"可以相信耶稣是弥赛亚,是上帝的儿子,并且因信他的名可以得生命"。(TNIV;约翰福音20:31)

本书遵循一个模式。有七个"征兆"导致拉撒路从死里复活(这预示着耶稣的复活),七个"我是"的说法和讨论,导致多马说复活的耶稣是"我的主,我的神"

写约翰书信的约翰、写约翰福音的约翰和写启示录的约翰是否是同一个人,存在一些分歧。

在流行文化中

"重生"这个词来自第三章,是查克-科尔森的一本书的书名,他曾是尼克松总统的律师,但在入狱后成为了一名监狱改革者。这句话后来被用在任何一个生活发生巨大变化的人身上。


第三章第16节也许是整个《新约》中最著名的一节。"因为神爱世人,以至于将他的独生子(耶稣)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人不死,反得永生"。美国橄榄球运动员蒂姆-特波(Tim Tebow)在一场重要的足球比赛中在脸上写下"约3:16"后,这节经文在互联网上被数百万人搜索。